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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居业频陷“被动式”发展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1-08 浏览次数:105
家居业频陷“被动式”发展

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主动与被动的因素在推动,先主动地发展,再在各种被动中成长。当下的家居行业,也正在主动发展中迎来一次又一次的被动挣扎,或“被抄袭”,或“被过剩”,或“被撞脸”。家居行业频频处于“被动”状态,使得企业发展乃至行业转型都面临一定的阻碍,家居行业该何去何从?

  “被抄袭”,家居企业维权艰难

  纵观各大家居卖场、家居展会,不少企业都贴出了“谢绝拍照”的告示牌。可见“被抄袭”,已然是家居界近年来的一种常态。在今年三月份的东莞名家具展上,芝华仕发现顾家家居某款沙发与其“头等舱”沙发十分相似,于是向专利局和法院申诉。同时,顾家家居也做出了反击,在官网上发布声明,称涉嫌抄袭的产品早获专利,并贴出了专利证书。而近日,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“芝华士控告顾家家居抄袭”案件,终于尘埃落定。8月6日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对该案件进行了终审,最后裁决顾家家居构成侵权,要求其向原告支付10万余元经济赔偿。

  中国家居界的发展史,也可以说是一部不断被抄袭的历史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家居界的抄袭不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外观的抄袭,而且互联网的飞速发展,也为抄袭者提供了更多渠道和方式。曲美家具的法务经理魏欣欣也表示,对小作坊的侵权深有感触。“江苏卖场的小工厂抄袭我们的产品,当我们组织诉讼时,小作坊已经注销了,导致我们无法维权。”华日家具技术中心经理陈风义也有同感,在电商搜索中会出现很多其他类似商标品牌,“甚至有很多小企业以抄袭速度快而感到自豪。”

  破局:多方合作,形成合力

  抄袭成风已经抑制了行业创新,影响了家居行业的健康发展。目前,我国针对家具产品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的法律、法规非常多,主要有《专利法》《著作权法》《商标法》,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中也有规定。而针对家居企业维权赔偿数额低的问题,立法机关已有深刻的认识,并对相应的赔偿数额做出一定的改进。

  对于保护家具行业知识产权,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认为,除了依靠法律制度的规范、引导外,还应该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,推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。“应在行业内加大宣传,形成一套行规,让大家能重视这件事情。不以抄袭为荣,也不以抄袭为盈利的手段。除了企业做大自己的品牌、增强维权意识外,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支持,如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企业必要的倾斜等。”而家居企业应该加强与这些组织的联系,增强相关方面的知识,进一步提高竞争力,如此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被抄袭风险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  “被过剩”,家居卖场喊冤

  因着家居市场的持续火爆,家居卖场近年来一直处于疯狂扩张之势,而紧随其后的,就是家居卖场的过剩。特别是进入2014年以来,家居卖场的扩张依旧来势汹汹,市场高度集中的家居业寡头时代加速来临。面对如此扩张态势,卖场过剩说再次在业内外掀起阵阵波澜。

  根据中国家具协会的统计,按行业标准1万㎡年销售1亿元来计算,去年家具建材行业实现年销售额约2000亿元,也就是说有2000万㎡的卖场就能够满足市场需求。而目前国内家居卖场的总面积已经超过了4000万㎡,如果未来行业的走势不发生变化,就有50%的卖场面积属于过剩。

  破局:过剩只是一个过渡

  然而,中国的家居流通业,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匀,导致的家居卖场集中化程度也不均匀。“过剩”这个词是不能一概而论的。除此之外,中国家居卖场的“过剩”除了区域不均衡发展的问题还会有其他营销等方面的原因。

  《2014年家具行业发展报告》分析指出:我国有13亿人口,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为世人瞩目。目前中国人均家具消费尚低,我国年人均消费家具仅为17美元,仅为发达国家的1/18。有业内人士认为,在家居零售卖场方面,不仅尚未过剩,而且相对稀缺,相对于一个无限巨大的国内市场,家具零售卖场只是处于初步发展阶段。

  家居卖场“被过剩”是洗牌的暂时产物。如果把某些经营困难的商场理解为过剩的产物,这种“过剩”其实只是行业洗牌下产生的泡沫。业内人士表示:现在是洗牌期,卖场总量过剩只是过渡期的表面泡沫,等到新的、优质的淘汰了旧的、落后的,就不会过剩了。这个过渡期大概在3年左右。过剩只是暂时的,更应该看到家居行业的进步。

  “被撞脸”,家居品牌叫苦不迭

  如今,家居界除了普现抄袭现象,品牌撞脸的现象也开始屡见不鲜。不少消费者就反映,家居市场里有的品牌拼写和大品牌类似,但其实根本不是大牌;有的店面打出的品牌挺有名,但是产品不搭边,也不知是真是假。

  欧派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高进就曾表示,欧派目前在北京市场只有橱柜、衣柜两类产品,市场上出现的其他产品,虽然有的品牌挂着“欧派”的字眼,但是和欧派集团没有关系。针对市场上品牌模仿的事实,高进也表示很无奈:“整个行业都是这样,如果一个个追究起来,成本太高,我们对此也很无奈。”事实上,除了“傍名牌”,假冒品牌生产、销售产品的事情也不少。德尔地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志明称:“一些做过经销商或在品牌担任重要职位的人,从生产到销售都很了解,他们生产的产品多销售到工装领域,行业里有很多这样的案例,大多稀里糊涂过去了,我们也没有办法。”

  破局:小心谨慎,强化品牌意识

  在家居业,品牌“同名不同主”的现象已是公开的秘密。除了故意套牌外,生产商无品牌意识、对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是主要原因。商标故意与其他品牌类似的做法,目的是让消费者产生误解,如果消费者知道“此物非彼物”还要购买,那无可争议;如果商家诱导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他品牌,就涉嫌消费欺诈了。这种情况在每个行业都有,主要是利用消费者喜欢低价的心理。品牌之间的模仿、隐喻和有意混淆的情况,被侵权企业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。

  而归根结底,在这场品牌被撞脸的游戏中,损失最大的还是消费者和家居企业。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除了认准品牌,还要对产品性能多加了解,避免买到假冒产品。作为家居企业有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责任,假如对方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就要追诉到底。此外,家居企业需要建立起自己的,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品牌,在行业内做好表率,用自己的模范作用去带动整个行业对这一现象的重视。对消费者负责,对自己负责,让家居行业规范化成长,是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尽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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